本公司10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7/182.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25,000,000股乙案,原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103年7月18日屆滿,經查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03年7月19日起至103年8月21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本公司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各股東所認購之股份撥入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