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事宜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德利普達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 Dimitri Edward de Vreeze德利普達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 Jiang WeiMing德利普達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 Petrus Jacobus Hubertus Niels英屬蓋曼群島商集富亞洲科技第五基金公司法人代表人 Junitsu Uchikata獨立董事 柯榮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德利普達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 Jiang WeiMing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DSM China President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N/A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N/A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N/A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N/A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