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辦理減資向債權人公告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3/05/16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經103年5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同意辦理減資,擬減少資本額66,260,340元整,其中7,457,596元整用以彌補虧損,另58,802,744元整用以退還股款予股東,計銷除股份6,626,034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65,041,360元,每股面額10元,發行股份總額為26,504,136股。(2)債權人對此減資如有異議,請自103年5月16日起至6月16日止之期限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公司提出,逾期即視為無異議。(3)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4)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