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及委任審計委員
1.事實發生日:103/05/19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及委任審計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二)第一屆審計委員姓名及簡歷如下:(1)顏溪成:台灣大學化工系教授。(2)曾孝平:前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上海松江廠廠長。(3)洪麗蓉:前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召集人則由獨立董事洪麗蓉女士擔任。(三)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即日起至106年5月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