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申請撤銷一○二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發
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申請撤銷一○二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1.事實發生日:103/02/072.公司名稱:台灣矽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1月29日決議撤銷102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案,業於103年2月7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03862號函核准。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於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廢止通知之日起10內,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加算利息返還,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等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益受損,本公司願負賠償之責任。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