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 2013/12/30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2.事實發生日:102/12/2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主文係准予本公司延展重整至民國103年12月22日。 上一則: 本公司標售不動產開標作業 下一則: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1年度勞簡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