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上品興業氟塑料(嘉興)有限公司處以行政罰鍰相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上品興業氟塑料(嘉興)有限公司處以行政罰鍰相關說明。1.事實發生日 :110/03/122.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上品興業氟塑料(嘉興)有限公司經嘉興市應急管理局檢查部分生產區域存有易燃物質,未依規定使用防爆之電氣設備,被處以人民幣30,000元之罰鍰並限期改善。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依法繳納罰鍰人民幣30,000元,並已於110/3/24提交整改報告於嘉興市應急管理局,已改善完畢。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人民幣30,000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依法繳納罰鍰並改善現場設備,此事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