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第三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2/10/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 長:黃文田 董 事:賈慢霞 董 事:郭肇元 獨立董事:黃博聞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10/24_105/10/2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02年10月24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