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股東會決議解除第五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本公司第五屆新任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下,同意解除董事因業務需要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所列同類業務公司之董事時,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6/14_105/06/1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代表人:李正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富陽市台金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富陽市富春街道龍山路211號422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企業管理諮詢、企業投資管理諮詢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