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謝榮輝(綠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之法人代表)(2)黃登士(綠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兼執行長兼營運長)(3)李木文(綠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法人代表兼銷售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同意謝榮輝擔任Green River Parawood Co., Ltd.以及Thailand Nature Resource Co., Ltd.之董事職務。(2)同意黃登士擔任Green River Parawood Co., Ltd.以及Thailand Nature Resource Co., Ltd.之董事兼經理人職務。(3)同意李木文擔任Green River Parawood Co., Ltd.以及Thailand Nature Resource Co., Ltd.之經理人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7/01~104/06/3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