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宜(議程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223.股東會召開地點:三、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可分配盈餘之調整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 承認事項 (1)101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01年度盈虧撥補承認案 (三). 討論暨選舉事項: (1)本公司擬提撥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補選一席監察人案 (四). 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22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03月23 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 寄者以民國102年03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超過一項 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102年3月15日起至101年3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 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2年3月25日 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 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現場或 掛號郵寄者均需於受理期限內送達者為限)。 (4)受理處所: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 樓7~10號,電話:02-8976-9168#869。)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7)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 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書。 (8)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九時卅分。 (9)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22(星期三)上午十時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