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出租主要設備
1.事實發生日:102/03/252.事件緣由:本公司因應客戶需求增加,基於產能配置考量,擬於新廠擴建完成之前,. 先將部份設備出租,預計為期一年。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不適用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以擴產後總資產計算約18%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7.決策過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