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本公司擬將發行股票超過股票面額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75,442,500元 ,按配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3元現金,發放至元止。 (2)本分派案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 量,配發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分派案擬提請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