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通過盈餘分派案 2013/02/0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0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如下:普通股每股分配現金股利1.5元,俟經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2年1月30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南 下一則: 董事會通過一○一年度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