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依主管機關函示及相關規定,辦理因情事變更致資金貸與及背書
1.事實發生日:102/01/17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J-TH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 (NEVIS) CO.,LTD 286,179千元與SOLAR INTERNATIONAL GROUP LTD.114,338千元及為 J-TH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 (NEVIS) CO.,LTD背書保證 214,846千元以上均係於行為時尚未超過限額,然因本公司股權 淨值已呈負數,致使上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已超限,本公司爰依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改善計畫, 並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之改善方案:目前本公司處於重整期間,重整人 及重整監督人決議於重整期間集團內各子公司均不再作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作業。待重整計畫完成時接續處理本公司與各子公司之債權債務 及背書保證問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