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百分之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百分之二十以上1.事實發生日:101/11/0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追認「對關係人之逾期應收帳款轉列其他並於資金貸與他人資訊中揭露」案。3.因應措施:第一筆:(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全球綠能農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4,46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第二筆:(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高屏矽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37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54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應收帳款逾期未收回,會計師查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調整為資金貸與。第三筆:(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異威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23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86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應收帳款逾期未收回,會計師查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調整為資金貸與。迄事實發生日為止,以上三筆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6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以上三筆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45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