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樹谷園區土地用途案 2012/11/05 1.事實發生日:101/10/262.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在考量整體營運狀況、未來營運週轉金之需求等因素下,經董事會通過於適當時機將樹谷園區土地進行出售。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且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申請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