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資產案 2012/09/18 1.事實發生日:101/09/172.發生緣由:本公司參與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招標購買資產乙案,本公司以第一締約序位決標3.因應措施:發行新股及銀行借款4.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公告資料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簽約、點交及其他相關事宜,須於101/10/4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始生效力。 上一則: 購買資產案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101/10/04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資產購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