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6月30日子公司其他應收款轉列資金貸與他人 與會計師查
民國101年6月30日子公司其他應收款轉列資金貸與他人 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說明1.事實發生日:101/08/292.公司名稱:特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民國101年6月30日因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逾期帳款超過正常授信期間將視為資金融通,經會計師轉列資金貸與他人,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說明如下: (新台幣:仟元)貸出資金之公司:特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原貸與對象:1.大佳數位娛樂(股)公司2.Neotech USA,Inc.3.特佳藍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原申報數:1.$1,3382.$ 1353.$1,162(三)更正後貸與對象:1.大佳數位娛樂(股)公司2.Neotech USA,Inc.3.Neotech Photoelectric Private Limited(四)更正後申報數:1.$1,3382.$ 9423.$ 5526.因應措施:因應會計師民國101/06/30日調整,擬將民國101年7月份已公告之資金貸與金額一併修正如下: (新台幣:仟元)貸出資金之公司:特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原貸與對象:1.大佳數位娛樂(股)公司2.Neotech USA,Inc.3.特佳藍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原申報數:1.$1,3382.$ 1353.$1,162(三)更正後貸與對象:1.大佳數位娛樂(股)公司2.Neotech USA,Inc.3.Neotech Photoelectric Private Limited(四)更正後申報數:1.$1,3382.$1,4103.$ 8997.其他應敘明事項:會計師主要調整原因為1.特佳藍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轉列催收款並百分之百提列備抵呆帳。2.原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之原則為超過一年以上,會計師調整為超過6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