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盈餘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798,8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044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祥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2、I501010產品設計業。3、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4、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5、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6、F401010國際貿易業。7、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含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2,5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為47,486,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474,860,00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15號6樓。(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93年3月15日,第6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20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37,988,800元,發行新股3,798,880股,所發行之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股無償配發盈餘0.08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分,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仍不足1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一律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3.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行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51,284,8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9,497,2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2元,現金股利分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1年10月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費由股東自行負擔。四、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定民國101年9月3日為增資暨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8月30日至101年9月3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1年8月29日17時0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TEL:(02)2389-2999),俾可享有配股、配息權利。五、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