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1.事實發生日:101/08/03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12/09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七、認購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 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辦理現金增資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董事會追認修訂認股辦法第7條第1項。修訂後 內容如下: 七、認購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私募、現金增 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辦理現金增資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新股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 原則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