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TL 56 8436 大江生醫 101/07/18 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6,792,600元;另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67,926,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792,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16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104010 糖果製造業。2.C110010 飲料製造業。3.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4.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5.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6.CH01040 玩具製造業。7.CN01010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8.F102040 飲料批發業。9.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10.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11.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2.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13.F401010 國際貿易業。1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230,070,000元,分為23,00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7號8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其任期:董事8人(包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4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69年8月8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1年6月29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7,996,000 元,分為29,799,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每股金額與發行條件:1.本公司以100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計新台幣67,926,00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792,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無償配發新股,股東股票股利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295.240579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以現金按面額分派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計畫概要:提升本公司資本規模及強化財務結構。(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公司現金股利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分配新台幣0.29524058元,現金股利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擬於101年8月23日由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將由股東自行負擔,惟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領取,屆時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四、本公司除息及除權基準日及停止過戶等日期說明:(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除息基準日等配發事宜,經本公司101年7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謹訂定101年8月12日為除權及除息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8月8日起至101年8月12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8月7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