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公告公司代號: 4752 公司名稱:聯超實業一、公告序號: 1二、主旨: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三、依據:本公司101年6月15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暨增資除權基準日。101年7月19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07月27日為除息暨增資配股基準日。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01年07月23日 至 101年07月27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 101 第 1 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100,000,000 股、金額: 1,0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 46,962,300 股、金額: 469,623,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46,962,300 股、金額: 469,623,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日期:84年09月15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101年03月20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 0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b.員工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4,696,230 股*資本公積轉增資: 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共計 4,696,230股,金額: 46,962,300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1.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1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 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0.0股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1.00 元,現金股利總額 46,962,300 元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元,現金股利總額 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4,282,038 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持有庫藏股 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 46,962,300 股(含未變更之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因認股權行使而發行之普通股 0 股),特別股 0 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請股東自行歸併成整股,未歸併者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101年06月15日 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516,585,300元, 51,658,530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01年07月27日除權/除息交易日: 101年07月19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101年07月22日 17時00分 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聯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206號14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5072387(三)辦理過戶方式:請股東於101年07月20日下午5:00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掛號寄遞及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206號14樓,電話:02-25072387。(四)其他:因101年07月21日及22日適逢假日,現場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101年07月20日下午5時前辦理,郵寄過戶之股東仍以最後過戶日101年07月22日之郵戳日期為憑。七、其他應公告事項:(一)本公司101年0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幣(以下同)46,962,30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股分派現金股利1.0元,提撥46,962,3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分派股票股利1.0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100股,已蒙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228號函核准生效。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給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八、特此公告以上公告係由聯超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