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三、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680,3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增資新台幣26,803,850元。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6,803,854元。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1年7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9589號函核准在案及101年7月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01年07月23日 至 101年07月27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 101第 1 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60,000,000 股、金額:6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 23,270,840 股、金額:232,708,4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23,270,840 股、金額:232,708,4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七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四)本次增資總額: ●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特別股 : 0 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 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b.員工認購: 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2,680,385.0 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 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0 %*共計 2,680,385 股,金額: 26,803,850 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1.19282812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119.28281274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 股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1.19282830 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1.19282830 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 元),現金配發總額 26,803,854 元特別股(代碼: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元,現金股利總額 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2,197,938 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持有庫藏股 800,00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22,470,840 股,特別股 0 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認購。*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101年06月25日 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259,512,250 元, 25,951,225 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 10 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 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01年07月27日除權/除息交易日: 101年07月19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101年07月22日 16時30分 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3393-0898(三)辦理過戶方式: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至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最後過戶日101年7月22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於101年7月20日,掛號郵寄者以101年7月22日(最後過戶)郵戳為憑。七、其他應公告事項:無八、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