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之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6/252.公司名稱: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1年6月25日召開101年股東常會,會中決議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發展 需要,擬自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元中減資140,000仟元(即每仟股減少316.056股,減資 比例31.6056%),合計140,000仟元以彌補累積虧損。 (2)本次減資俟股東會通過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及 減資換發基準日。 (3)本次減資案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會 依規定辦理。 (4)本公告係依據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內以書面 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書面異議請寄至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9號5樓,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