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威電子(股)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4/302.發生緣由: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整,業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於101年4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5643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3、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600,000,000元整,分為 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49,218,420元,分為24,921,8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浸水街16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 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 得連任。 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 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新台幣15元 發行。 2、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百分之十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108.34股 ,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之。 3、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9,218,420元, 分為27,921,8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公司101年4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1年5月9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 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5月5日起至101年5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01年5月4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郵寄辦理過戶者以寄達為準,郵寄信箱: 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 十二、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民國101年5月9日。 十三、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竹科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自民國101年5月15日至民國101年6月14日止,逾期未繳款者, 視為放棄權利。 十五、有價證券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後三十日內 配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 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放置於本公司以供查 閱,如欲索取,請親赴本公司或逕洽〝公開資訊關測站 (http://mops.tse.com.tw)〞查詢。 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