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之相關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當事人:原告:台灣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 (2)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 (3)處分機關:無。 (4)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司他調字第228號。 2.事實發生日:101/04/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來函檢附原告之起訴狀,請求支付貨運承攬服務費等 相關事項。 4.處理過程:本公司委請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係初步接獲民事通知書(函),已由本公司委請律師協助, 對本公司之經營、財務及業務等方面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委請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