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決議召開一0一年重整後股東臨時會
1.事實發生日:101/04/202.發生緣由:1.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日期:101/04/20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06/0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平鎮市中興路458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本公司重整過程報告 (二)選舉事項:選任重整後董事及監察人案 (三)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101/05/03~101/06/01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股東提名獨立董事之受理期間為101年4月24日起至101年5月3日止,受理提名處所:桃園縣平鎮市中興路 458號(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