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1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662,435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6,624,35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12,062,075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2.70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949,769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元以現金發放。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