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同意辦理土地資產重估 2012/03/23 1.事實發生日:101/03/232.發生緣由:為反應土地資產價值及提高股東權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本次部分土地重估,初步土地重估後增值新臺幣(以下同) 1,513,762,978元, 扣除估計應付土地增值稅396,007,064元,資本公積增加 1,117,755,914元。 (實際金額以會計師查核為準) 上一則: 本公司兆豐國際商銀公告轉投資事業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認列 下一則: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