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通過透過轉投資公司於美國設立子公司案。 2012/03/21 1.事實發生日:101/03/212.發生緣由:為拓展美國業務及擴大市場佔有率,本公司擬透過轉投資公司以美金50,000元之額度內授權董事長於美國成立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設立之子公司名稱、擬指派之董監事人員及投資金額撥付等相關細節與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上一則: 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 下一則: 董事會決議通過由間接投資之大陸子公司設立其子公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