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桃電力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新桃電力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5/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24公告內容:一、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101年5月24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3月26日至101年5月24日(三)開會時間:14時30分開會地點:新竹縣關西鎮仁安里5鄰台電新村66號1樓簡報室(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報告。(3)其他事項。 2.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4)討論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其他議案。 3.臨時動議。(五)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擬訂內容如下:股東紅利為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4元,計新台幣700,000,000元,員工紅利為現金新台幣700,701元,惟不分配董監事酬勞。二、辦理過戶手續:(一)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3月25日17時00分前(二)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本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電話:(02)2500-1668(三) 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3月25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3月23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3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三、其他應公告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3月19日起至3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3月28日17時00分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股務部﹝地址:10423台北市民生東路2段166號2樓﹞(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部洽詢(電話:(02)2500-1668)。(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部,電話:(02)2500-1668,並副知證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