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重整完成乙事 2012/01/13 1.事實發生日:101/01/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整完成聲請案,經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00年12月30日裁定准 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完成。(裁定文於101年1月13日送達)。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書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報告書 下一則: 公告100年度財務報告書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