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
公告序號:1主旨:更新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並於民國101年1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后:(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500,000,000元。(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1月4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1月5日至民國101年1月10日止。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1年1月9日。4.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期:自民國101年1月11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5.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1.因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股票換發申請書、集保帳號及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673)/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轉讓過戶通知書及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673)/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4.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五)股票換發相關作業處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例假日除外。(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