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8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0%之股份, 計250,000股供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餘90%,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可認購104.89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 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件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 長另訂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另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