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0/12/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董事:顧新國二.董事:張碧燕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董事:顧新國1)公司名稱:怡德(控股)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兼總經理2)公司名稱:香港怡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兼總經理3)公司名稱:香港怡德數碼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兼總經理4)公司名稱:香港怡海數據服務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兼總經理5)公司名稱:上海怡德數碼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兼總經理6)公司名稱:怡海數據服務(上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總經理7)公司名稱:上海怡德網格訊息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兼總經理二.董事:張碧燕1)公司名稱:怡德(控股)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財務長2)公司名稱:香港怡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財務長3)公司名稱:香港怡德數碼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財務長4)公司名稱:香港怡海數據服務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財務長5)公司名稱:上海怡德數碼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財務長6)公司名稱:怡海數據服務(上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財務長7)公司名稱:上海怡德網格訊息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財務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於100/12/21 股東臨時會表決結果,董事顧新國先生:表決時表決權數為13,949,611權,贊成權數為13,949,611權,佔出席總權數100%,反對權數為0權,佔出席總權數0%,廢票權數為0權,佔出席總權數0%。董事張碧燕女士:表決時表決權數為15,958,611權,贊成權數為15,958,611權,佔出席總權數100%,反對權數為0權,佔出席總權數0%,廢票權數為0,佔出席總權數0%。主主席確認,上述之表決係按照本公司章程A型特別決議方式通過本案。本案經表決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一.董事:顧新國二.董事:張碧燕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