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專儲價款合約 2011/12/05 1.事實發生日:100/11/30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0年11月30日(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瑞光分行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董事之競業情形(更正版) 下一則: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