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
1.事實發生日:100/11/30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蘇州慶欣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慶良電子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聯屬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436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436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業務交易行為而有融通資金之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慶盛電子(無錫)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慶良電子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聯屬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825(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9825(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業務交易行為而有融通資金之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蘇州慶欣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慶良電子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聯屬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1035(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1035(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因業務交易行為而有融通資金之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522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5.31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