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與本公司總經理訴訟乙案
公告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與本公司總經理訴訟乙案,最高法院判決結果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法院名稱:最高法院文書案號:100年台上字第6635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工公司)總經理於98年8月向士林地院對本公司總經理個人提起誣告之自訴,該院已判決本公司總經理無罪,而天工公司總經理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該院亦判決駁回上訴,而天工公司總經理再向最高法院再提起上訴。4.處理過程:最高法院判決駁回天工公司總經理之上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