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本公司決議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終止興櫃買賣及撤
補充公告-本公司決議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終止興櫃買賣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1.事實發生日:100/11/15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合併消滅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0/12/2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前於100/8/25股東臨時會經決議通過因應合併案之需要,申請股票 終止興櫃買賣及撤銷公開發行案,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 (2)本公司於100年11月15日簽呈通過定訂100年12月2日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為100年12月6日至100年12月10日。 (3)本公司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暨停止與終止櫃檯買賣之說明: 1.100年12月1日為最後交易日。 2.100年12月2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100年12月5日為最後過戶日。 4.100年12月6日至100年12月10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 5.100年12月10日為合併基準日。 (4)本公司股務作業自100年12月1日正式更換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凡本公司股東預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 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分別洽辦下列股務代理人: 1.即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 原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電話:02-2181-1911 2.自100年12月1日起: 新任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