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416,500,000股,每股面值新台幣10元正,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業經100年11月11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減少資本新台幣1,249,500,000元,銷除股份124,950,000股,減資比率為30%,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15,500,000元,分為291,550,000股。二、本公司除依法辦理各項登記外,倘 貴債權人對於上述減資若有異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內持同憑證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辦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