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重編99年度及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案
1.事實發生日:100/11/112.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金管證審字第1000047259號函及金管證審字第1000051283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一、 本公司業依金管會函示,重新評估本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應收款之備抵呆帳,並重編民國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是項重編使資產及股東權益均減少@149,707千元,對當年度之稅後淨利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149,707千元及3.02元。又,為因應前揭年度財務報表之異動,本公司民國一○○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亦據以重編,是項重編使資產及股東權益均減少149,707千元,對民國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稅後淨利及每股盈餘無影響。二、本公司99年度及100年上半年度重編後之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業經100年11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監察人審核承認完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