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重整計畫之減資基準日事宜 2011/10/31 1.事實發生日:100/10/312.發生緣由:本公司常駐重整人依重整計畫及聯席會授權決議,原暫訂民國100年10月31日為本公司減資基準日。茲因本公司為特許電信業務經營者,受有主管機關法定實收最低資本額之限制,且所洽定潛在投資者內部評估作業尚未完成,擬視整體重整計劃執行現況,另訂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重整計劃執行狀況變動說明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