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97年度整字第9號公司重整事件撤銷緊急處分更正裁定一件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發文字號北院木民吉97年度整字第9號2.事實發生日:100/10/2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重整中4.處理過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00年6月30日所為之撤銷緊急處分裁定,裁定更正如下:原裁定之附表一、附表八所示標的,應更正如本件裁定之附表一、附表八所示之標的。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為執行重整計畫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為執行重整計畫之必要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