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後續相關事宜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後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壹、依據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226,050,3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605,03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66號函核准,並經「台北市政府」100年9月20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7526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公司辦理減資換發有價證券換股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000026356號函准予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換發股票作業計劃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就換發股票等相關事宜,擬定本作業計劃。二、本次應換發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上興櫃普通股56,512,5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565,125,980元。三、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26,050,390元,銷除普通股股票22,605,039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四、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39,075,59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換發新股票計33,907,559股。五、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600股,即每仟股銷除減少400股,減資比率為40%,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按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股東按面額承受。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0年11月8日(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0年11月9日至100年11月25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11月10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1月11日至100年11月25日(5)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0年11月15日,並自100年11月28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6)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期及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100年11月28日,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原上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七、換發程序及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申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已辦妥股票過戶且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大華證券提供)(3)671登入專戶存卷轉帳申請書(4)股東原留印鑑章(5)證券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且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聲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6)671登入專戶存卷轉帳申請書(7)證券集保存摺。4.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6.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89-2999。八、本次減資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均相同。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