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100年9月1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25,000,000元,發行新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7 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8188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微型線性滑軌2.微型滾珠螺桿3.微型線性模組4.光電及半導體製程設備5.兼營與前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南市新市區大利一路3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含獨立董事三名),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之。(五)公告方式:登載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六)己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新台幣408,875,040元,40,887,5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25,000,000元,發行新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採溢價新台幣98元發行。2、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2%,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8%計2,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53.8061702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暨員工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本次發行價格認購。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33,875,040元,分為43,387,5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之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十)本次增資股票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除公告外,並發函通知各股東。(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十二)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十三)現金增資繳納股款:自民國100年11月3日至100年11月18日為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若於期限內未收到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十四)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南科園區分行及其總行所屬各分支機構。三、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訂100年10月31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10月27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登記為荷,俾能享受認購新股之權利。四、本公司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