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再修正重整計畫業經臺北地院裁定認可確定 2011/09/22 1.事實發生日:100/09/22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確定證明【內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聲請人德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整字第2號公司重整事件,於中華民國100年7月15日所為之第一審裁定, 業已確定。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法院裁准本公司再開關係人會議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按公司法第309條所為聲請業經台北地院裁定認可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