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0年10月21日 2011/09/01 公告序號:2主旨:更正本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0年10月21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民國99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民國100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15元。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0年10月21日。三、現金股利發放方式:以掛號寄發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四、特此公告。 上一則: 100年上半年度稅後每股盈餘誤植為稅前每股盈餘 下一則: 本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