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及其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0/09/132.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07月14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3336號函辦理。一、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事項如下:1.最近3年度(97~99)及100年第1季業績變化合理性。2.與友達光電財務業務往來情形及獨立性。3.98年10月現金增資、99年2月私募之必要性、價格及對象(含4位自然人)合理性暨99年3月合併凱鼎科技換股比例合理性。二、本公司於第524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答內容之合理性,洽請主辦證券承銷商或簽證會計師評估及表示意見後,出具合理性之聲明書。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