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及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及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1539號函核准,並經新北市政府於100年8月22日北府經豋字第100505209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100年9月6日(星期二)起正式興櫃買賣。三、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0,000,000元。(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元,總計已發行股份16,000,000股。(三)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五)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0年9月6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六七一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艦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四、增資新股訂於100年9月6日(星期二)發放。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